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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落地

时间:2021-4-12 9:47:25  浏览数:2609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地


  混合所有制改革(简称“混改”)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主题。国务院对混改寄予厚望,称之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地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落地?中略咨询认为需要建立混改落地的配套机制。


  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都对混改有所疑虑,国企担心国有资产流失,非公经济担心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没有话语权。要消除疑虑,顺利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让改革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完善国有资产定价机制,严格操作流程。


  比如,按国际惯例或行业通用的办法,引入公信力强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市场价格,对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合理定价。而关键在于机制问题,包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一个有效制衡、平等保护的治理结构,市场化的人才选聘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等。


  1、探索建立有效制衡平等保护的法人治理结构。


  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主要挑战就是如何打破“因人、因情而治”的管理怪圈,将行政化的人才机制转型成为基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高效、科学运转,以及如何同时规避“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小股东侵占国有资产”和“高管层代理成本过高”等现象,实现利益分配的多赢局面。


  解决方法之一就是建立有效制衡、平等保护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制衡就是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三会一层”的功能并切实发挥作用,同时通过引入独董,建立专业委员会提升科学决策;明确大股东和小股东的管理职能、决策机制及相应的制度规则,各董事、监事、管理层等依法依规积极行使权力,保证法人治理结构运行顺畅和高效。


  平等保护就是通过治理机制的设置,规范治理主体责任,给予民营资本等非国有股东和国有资本股东平等的权利,提供同等程度的保护,鼓励非国有股东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热情,激发国企活力,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


  2、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市场化的约束激励机制是本轮国企改革的热点之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应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应形成联动,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不仅要有激励机制,也应引入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规范高管行为。


  市场实践中常见的长期激励工具多种多样,有基于现金的奖金池计划、股票分红权计划等,也有基于福利的退休金计划、医疗保险计划,更有基于真实股权的员工持股计划等。应根据监管环境及市场实践、企业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战略规划、目前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的预期 (主要考虑公司的现金流)以及股东的意愿及激励对象的预期,选择适合的长期激励工具或长期激励工具组合。


  3、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效监管机制。


  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带来管理的扩张,需要将成熟的管理体系向新设立或并入的企业进行有效移植,以利于高效监管。为更好地落实集团战略意图,防范经营风险,集团对于新设或被并购企业的管理应从通过单一的外派人员进行管理,转变为充分利用人员委派、综合评价体系、制度体系、信息化建设体系四大管理手段的综合管理,使集团对新设企业的管理模式从资本输出向管理输出和文化输出转变,也使得新设或被并购企业能更好地融入集团的统一管理。


  在日常监管中,可通过“事前”的目标与计划或预算,“事中”的执行监控、分析报告和“事后”的绩效管理,全面落实战略定位,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既灵活又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如何落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


  (1)坚持“三区分”、实施分类指导。


  应根据参加改革的国有企业的不同情况,区分不同类型和层级,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对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应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于公益类国企,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主体多元化。三是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等不同层次。在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控股;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在子公司层面,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


  (2)坚持“三原则”、契合具体实际。


  对适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在操作中应把握三个原则稳妥推进。一是把握“三因”,即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二是做到“三宜”,即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根据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实行差异化的国有资本持股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三是实行“三不”,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政府重点发挥鼓励、引导、服务作用,不提强制性要求。


  (3)坚持“三强化”、保障资产安全。


  一些国企“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依然存在,要从完善机制着手,坚决防范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强化规则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交易规则,完善资产交易程序、机制和流程,切实做到规则公开和过程公开。建立科学的资产定价机制,发现和确定资产公允价格,防止贱卖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强化分级审核。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应制定方案并报请出资人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重要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合规、稳妥推进。三是强化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追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其违法转让和侵吞、输送、挥霍国有资产、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


  (4)坚持“三确保”、严守基本规则。


  要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求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各类产权得到有效保护。要把坚持“产权保护法治化”的理念贯穿到混改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二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国有企业产权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公司增发等信息,应通过产权、股权、证券市场公开披露,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达成交易意向后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等信息。三是确保交易得到严格监管。完善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依法严肃处理清产核资、评估定价、转让交易、登记确权等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定价、股权托管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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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时间:2023-12-5 15: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