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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体系建设注意事项及原则

时间:2022-12-7 10:22:49  浏览数:2592

法人治理体系建设注意事项及原则

  法人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组成的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那么,法人治理体系建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要遵循哪些原则呢?

法人治理体系建设注意事项

  企业集团法人治理体系建设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控制

  组织控制是指从法人治理的组织建设层面区分控制的不同水平和标准。集团公司的法人治理组织控制一般强调“三会一层”的组织运作,主要是以公司章程进行三会一层权限的设置,国有企业章程还涉及党委、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但是由于很多企业对于章程的设置流于形式,又没有内部的制度规范相应的组织运作机制,因此导致很多企业的法人治理组织并没有发挥其权利制衡的作用。

  企业集团的法人治理体系建设首要任务是规范和强化公司章程对法人治理的统领作用,根据企业集团管控需要和股权结构,调整下属企业法人治理组织的责权利分配并进行细化,个性化的设置章程将更加有利于公司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同时在章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各个法人治理组织的议事规则和授权事项,厘清法人治理组织的决策清单和权责清单,更加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强化法人治理组织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层级,同时形成治理组织管理制度的动态完善机制,探索差异化的法人治理规则,加强法人组织决策合规的监督体系,建立企业集团行之有效的法人治理组织的管控体系。

  2、人事控制

  人事控制是指法人治理的人员管理。在企业集团法人治理体系中,不仅区分不同组织架构,还要通过委派的董监高人员实现法人治理组织的最终目标。因此企业集团委派董监高人员的管理和控制是法人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涉及企业集团委派董监高人员履职效果,还可通过完善集团董监高人员选聘、任职、评估、监督机制,强化企业集团委派的董监高人员依法合规、主动高效的履职要求。建立外派董监高人员的轮岗、汇报、述职的管理机制,避免董监高人员“空职”“空岗”“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企业集团完善董监高人员的培训制度,增强董监高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法律意识,通过专职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增强集团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决策水平,实现集团董监高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进而实现集团法人治理水平不断进步。企业集团法人治理的人事控制主要包括如下要素:

  3、财务控制

  企业集团的财务管控是实现法人治理的重要方面。根据企业集团分级管控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子公司财务分级管控标准,财务控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从财务管理角度,通过对不同子公司的管控标准的设定,进一步调整对子公司财务人员委派、财务制度控制、财务权限控制、财务系统控制及财务信息控制的不同标准。真正依据法人治理要求,通过财务手段实现“有严有宽,严宽结合”控制要求,实现法人治理标准的有效落地。

  其二是通过财务审计的角度,集团加强内审和外审结合的“双审机制”,实现对业务、财务、管理等综合方面的评估,通过财务有效控制进一步实现法人治理分级管理。财务控制是法人治理体系落地的有效手段,财务控制主要包括如下要素:

  4、制度控制

  优化企业集团制度控制,切实理顺管理授权机制,进一步健全集团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制度对业务的有力支撑和保障。制度管控是指根据企业集团对下级子公司的分级管控标准,在完善子公司章程的基础上进步完善下属子公司的分级制度体系建设。企业的制度一般为各个企业董事会及经理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的,但是企业集团由于下属子公司多,如果所有制度不能遵循一定的制定规则,则无法形成企业集团发展的合力,同时也会造成上下级企业管理无法良好衔接的问题,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大集团公司。

  集团应明确由集团之上而下推行制度的范围,首先应包括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内控管理为基础的制度体系,并将强管控和适度管控的子公司全部纳入该体系的管理范围,其次由于业务的特殊需要,如财务管理、合同管理需要或ERP、OA等信息化系上线,需要集团和子公司进行上下衔接的业务条线,也需要集团制定相应的规则,通过制度体系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子公司的业务管理流程和风险控制。

  另外,集团也要关注推行制度的使用情况,强调制度与业务的有效结合和灵活适用,强调制度在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中的通道作用,避免僵化的制度的无效性,避免过多个性化制度导致集团管理的无效性,通过理顺子公司业务管理界面,激发企业治理活力。


法人治理体系建设的原则

  1、法定原则: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到公司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凡是法律有规定的,应该遵守法律规定。

  2、职责明确原则: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应该有明确的分工,在此基础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导致的混乱,影响各部分正常职责的行使,妨碍公司系统整个功能的发挥。

  3、协调运转原则: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是密切结合在一起运行的,只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有效率的运转,有成效的治理公司。

  4、有效制衡原则:法人治理结构的各部分之间不仅要协调配合,还要有效地实现制衡,包括不同层级机构之间的制衡,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制衡。

  以上就是关于“法人治理体系建设注意事项及原则”的介绍,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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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时间:2023-12-6 18: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