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成立于2015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是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注册设立的从事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科学技术研发的专业化平台公司;是股份公司整合水利、生态环保、景观治理等领域咨询、设计、技术、施工、业绩和品牌资源,搭建的水务(水利)、环境产业高端营销平台;是股份公司引领水务(水利)建设、环境治理等战略性新兴业务,开展相关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重要子企业。电建水环境公司项目开展时下属5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和3家参股子公司,在职员工540人。
公司主业为充分竞争性行业,但央企体制、激励机制、薪酬水平管控和职业发展空间限制,使其在深圳与同行(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相比,对核心人才的引进和激励方面失去了竞争优势。这如何通过深化国企改革加大对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激励和吸引,成为公司亟待解决的难题;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在导入中长期激励机制时,优先考虑了“岗位分红”,随着中电建集团“双百行动”试点单位的选择,以及“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整体部署,决定导入“股权激励”。但是,如何在现行政策框架下,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创新性的导入中长期激励机制,激发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创造性?既要积极开展深化国企改革的先行先试的创新性,又要兼顾现行政策和制度的合规性,还要兼顾被激励对象的认缴能力,困难不小。
在现有体制下,如何通过导入股权激励(岗位分红)机制,强化公司战略发展对所需要的核心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激励强度,从而改善公司在外部市场薪酬和激励方面竞争力不足的现状。
根据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的行业特点、岗位价值评估、股权激励需求和相关政策边界,通过“确定激励股份来源与激励总量规模、确定股权激励对象、测算股权激励个量、选择股权激励方式、核定股份定价标准、规范激励股权分红管理办法”六个方面,四大体系,系统设计股权激励方案。
按照“全面激励体系”要素,结合短期激励水平现状,以外部市场全口径激励水平为目标,以岗位价值评估和历史业绩贡献为依据,确定岗位分红激和股权激励的对象及强度,明确激励实施条件;建立激励对象的动态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明确退股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系统规划“持股平台、持股方式和股份池”;完善“股份预留、法人治理和股东分红”机制。
图1:全口径岗位分红(股权激励)激励强度测定依据
图2:股权激励“六要素+四体系”框架模型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在本次股权激励项目中,获得如下价值:
通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岗位分红)项目,导入了“岗位分红、股权激励”中长期激励机制,有效的弥补了现行薪酬分配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的短板,提高了在深圳区域市场对核心人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丰富了公司保留和激发存量技术型核心人才工具。
通过本次岗位分红和股权激励项目,探索出如何释放“深化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科改示范”政策红利的实践模式;在集团公司“薪酬总额管控”框架下,通过导入中长期激励机制和改革创新,初步实现了突破激励资源总量的可能。